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员工可根据本指南,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管),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的,需售房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收据遗失的,由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说明;单位不出具说明的,将依据成本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款计算公式核算。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第二步,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及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办理。点击下载《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查询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29
单位经办人办理流程为当月收材料,月底办理,员工次月取原件。
受理时间:每月9-19日8:30--11:00 ,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3号 一层社保办
联系方式:64663037、6466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