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员工可根据本指南,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管),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的实际缴纳房款金额的,需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及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办理。点击下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查询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29
单位经办人办理流程为当月收材料,月底办理,员工次月取原件。
受理时间:每月9-19日8:30--11:00 ,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3号 一层社保办
联系方式:6466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