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工作/留学意外保险
(一)境外旅游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境外紧急医疗救援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由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此类保险适用于所有海外出差及旅游的人士需求的驻华使馆中方雇员。推荐保险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
(1)满足签证需求:健康险保额充足、保单设计合理、满足各国使馆签证要求。
(2)丰富的保障内容:涵盖境外旅行期间可能发生的旅行意外、紧急医疗、紧急救援、旅行延误、行李证件损失、个人责任、住院津贴等保障。
(3)全面的紧急救援服务:享有包括医疗转运、运送回国、安排亲属探病等紧急救援保障。
(二)境外留学/工作保险: 提供境外留学/工作期间的各项意外保障和高额医疗救援服务。
代理处咨询及投保联系电话:84518432或6463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