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李先生早期因某种原因在日本有滞留过。几年后想再次前往日本并通过中介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材料递交结果被终止。
案例分析:
因之前的滞留记录,因此即使李先生按照领馆要求提交材料也未被认可。了解了李先生的情况后,我司建议李先生提交之前在日本滞留的情况说明并提交目前在职单位的在职证明、银行卡对账单、结婚证复印件和其女儿的学生证复印件以证明其目前在国内的生活稳定。
签证结果:在递交签证材料后的第6个工作日顺利出签。
签证总结:
办理签证后必须按照按照要求及时回国,否则将影响下次签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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