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方及离职雇员应提前30日向所属业务部告知离职事宜,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人事档案转移意向等。
(二)离职日前应将中国籍雇员证、新闻机构雇员证、准驾证等工作证件交回所属业务部。
(三)请您在离职之日起5日内携带个人份劳动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到所属业务部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主要包括:
□ 到所属业务部填写本人的《离职申请》。所属业务部根据离馆单和本人的《离职申请》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在人服分公司参加补充医疗的雇员,请务必在离职之日起30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可进行线上报销(推荐)或至综合服务大厅提交报销材料,过期将无法报销。
□ 档案存放在原运嘉人才中心的离职雇员,应持新存档单位的调档函到综合服务大厅档案调转(调档函抬头为:外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将自动转往新单位(新单位公积金账户属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系统的请联系综合事务部);暂无新工作单位的,可以选择档案转街道办理失业;或将档案转往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或职介中心,按灵活就业人员模式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如您有任何问题请致电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第一业务部: 联系电话:85306316 65324318 85324829 65025809 65042672
办公地址:朝阳区光华路44号四层
第二业务部: 联系电话: 65042676 65947017 65042702
办公地址:朝阳区光华路44号四层
第三业务部: 联系电话:64638337 64638373 64638418 64640293
办公地址:朝阳区秀水街1号
外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大厅二层
第四业务部: 联系电话: 64638360 64638210 64638290 6463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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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综合事务部: 联系电话:4000681200-801
办公时间:8:0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朝阳区秀水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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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遵照本离职须知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以免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