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入
(一) 办理条件
1.转入申请人目前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2.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男职工不超过60岁,女职工不超过50岁可办理转移手续 。
3.外埠城镇职工,首次在京缴费时,男职工不超过50岁,女职工不超过40岁可办理转移手续 。
(二) 办理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或《参保凭证》原件1份;
2.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并提供个人手机号);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转出
职工本人需确认社保已在我单位减员,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朝阳门内大街192号东城社保中心二层,自行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联系电话:6466 4036 联系人: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