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产在配偶名下,且配偶在北京提取过公积金,请查看“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请提取”)
注:2018年9月17日新政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省会城市内的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填写表格:《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一份, 点击下载表格
填写说明:请参照样表填写申请表格(点击下载样表),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地址请写全省市。
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购房合同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新房)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手房)
(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5)若有贷款,提交贷款合同原件
(6)购房所在地县市与身份证地址不同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7)如房产在配偶名下,且配偶在北京未提取过公积金,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每月9-1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地址: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3号 一层社保办
联系方式: 64662161
公积金办理流程为当月收材料,当月月底办理,实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