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800Link.onlinechat
live chat
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 > 员工服务 > 社会保险政策及常识 > 合同雇员报销须知

合同雇员报销须知
2015-08-26

一、报销时间:

自2016年4月15日起开始报销2016年度医疗费用,每隔一周周五13点至16点接收单据,遇节假日顺延一周。(具体时间:4月15日、4月29日、5月13日、5月27日、6月17日、7月1日、7月15日、7月29日、8月12日、8月26日、9月9日、9月23日、10月14日、10月28日、11月11日、11月25日、12月9日、12月19日至1月13日)自12月19日起全天接收单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在本年度内申报,跨年医疗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报销理赔。如年度内更换过使馆或机构,请将单据分开提交。


二、所需材料:
1、如已刷社保卡:
(1)门诊费用:收据原件(如收据上标注“费用明细条数已超过打印上限、请另行打印”需提供明细)、银行卡复印件、申请表(见文后附件);
(2)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清单及明细原件、银行卡复印件、申请表(见文后附件)。

2、未刷社保卡:急诊、计划生育手术(未办理生育服务证)、参保后未发卡、补换卡期间、送往社保报销期间、异地就医(仅限急诊),如有以上情况,请按以下材料进行报销:
(1)门诊:社保卡原件、收据原件(如开药需附底方)、诊断证明复印件、工商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姓名、身份证号、机构名称和手机号码);
(2)住院:社保卡原件、住院结算收据、结算清单及结算明细单原件,诊断证明复印件,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工商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姓名、身份证号、机构名称和手机号码)。
特别提示:如医疗费用票据丢失,将无法进行赔付,其余材料如有遗失均可在医院补开,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疗票据。


三、报销起付线及标准

1、本年度参保期内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起付线)的,社保卡将会实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剩余部分将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进行理赔。
2、实时结算金额:年度内社保卡累计金额超过1800元后开始实时结算,结算金额为医疗费用的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金额为90%。
3、报销金额:
提高型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一”总和
基本型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一”-500)*0.9%
未实时结算单据总金额=未实时结算单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
请将本年度参保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使用曲别针或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未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的单据请单独整理)

1、本市急诊单据整理(如有药费,务必提供处方)

\

\


2※部分需要单独开具发票的医院单据整理

\

\


医疗报销申请表(点击下载)


咨询电话: 64663035 于女士




联系我们
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3号
  • 邮政编码:100010
  • 电 话:65122200 65121457
  • 网 址:www.dpsc.com.cn

BDS推荐